通知公告
青海省應急管理廳 關於公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
發布時間:2022-04-28 23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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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青海衆安安全技術諮詢有限公司
各市州應急管理局,廳機關各處室:
爲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,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,按照《青海省司法廳關於做好行政規範性文件第四次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青司發〔2020〕49號)要求,省應急管理廳以2018年清理結果爲基數,對截止2020年6月30日發布的現行有效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,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:
一、對符合現行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和政策規定的10件行政規範性文件(目彔見附件1)予以保留,繼續有效。
二、對已過有效期限的,或者不需要繼續執行的10件行政規範性文件(目彔見附件2)予以廢止(失效),不得作爲行政管理的依據。
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1.附件1.保留規範性文件目彔.xls
青海省應急管理廳
2021年1月25日